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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第四季度全省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重点工作安排

发布者: [发表时间]:2025-09-28 [来源]: [浏览次数]:

为巩固拓展主题教育、党纪学习教育、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成果,不断提高组织生活质量,现就2025年第四季度全省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重点工作安排如下。

一、巩固拓展学习教育成果。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办公厅《关于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推进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的意见》及省委具体安排,常态化开展作风教育。党支部要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建设的重要思想、关于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思想以及关于加强党的作风建设的重要论述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纳入“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的重要内容,引导党员原原本本学、联系实际学,持续深化思想认识,时刻绷紧自我革命这根弦。

二、加强党的创新理论武装。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组织党员认真学习即将召开的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持续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纪念中国人民抗日战争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8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跟进学习《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五卷),与学习前四卷结合起来,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要紧密联系实

际,持续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辽宁考察时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紧扣全面振兴新突破中心任务,积极担当作为,全力抓好落实,把学习成果转化为坚决打好打赢三年行动决胜之战的实际行动。

三、开展学习先进典型活动。认真组织党员学习《中共辽宁省委关于追授韩铁强同志“辽宁省优秀党务工作者”称号的决定》,深入学习宣传韩铁强同志胸怀大局、脚踏实地、勇挑重担、勤勉敬业的先进事迹和崇高精神。党支部要围绕“学习先进典型、汲取榜样力量”主题,开展1次主题党日活动,组织党员学习研讨,讲体会、说感想、谈打算,学先进、争先进,为推动全面振兴新突破贡献智慧、凝聚力量。

四、做好年度组织生活会准备。认真准备2025年度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会,把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情况作为对照检查的重要内容,对作风建设进行查摆,开展积极健康的思想斗争,切实抓好问题整改落实,坚决防止流于形式。党员领导干部要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党小组)组织生活会,虚心听取意见,带头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五、准确掌握联建共建要求。认真组织学习《关于党组织联建共建工作的问答》(中央组织部《组工通讯》第25期),深刻把握党组织联建共建的性质定位,厘清可以开展联建共建条件要求。发起单位要牵头制定工作规则,明确目标任务、运行机制、工作模式等,报批准开展联建共建的上级党组织或其他组织部门审核。注意区分党组织联建与党组织设置,不能将联建共建冠以党组织名称,不得使用“大工委”、“大党委”、“中心党委”、“功能型党组织”、“兼合式党组织”、“党建联盟”等不规范表述。

六、抓好党员集中学习培训。深入贯彻落实《全国党员教育培训工作规划(2024—2028年)》及我省《重点任务清单》,压紧压实基层单位党委和党总支的直接实施责任、党支部的具体组织责任,通过举办脱产培训、专题讲座、报告会、集体组织的线上培训,以及结合“三会一课”、主题党日开展的学习研讨等方式,合理有序安排集中学习培训,进一步教育引导党员增强党性、提高素质、发挥作用。

全省各级党组织要严格落实党的组织生活制度,将其作为加强理论武装、锤炼党性修养、提升思想觉悟的重要抓手,加强对下具体督促推动,指导党支部结合实际细化组织生活安排,确保有形式、有容、有效果,每季度要按照一定比例进行抽查,对组织生活规范、质量不高的责令限期整改,坚决防止重留痕轻实效、丢层加码等问题,避免增加基层负担。